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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支持30万千瓦以下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参与电力交易

近日,河南省环保厅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8个专项实施方案,内容明确各大气污染防治方案职责分工及时限。

——鼓励淘汰拆改省辖市规划区内 35 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吗,对 2018 年10 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 6 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10 月底前,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等企业实现规范管理,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废渣等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

——10月底前,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全省再新增 100 万“双替代”用户。

——5月底前,郑州市政府组织制定城市规划区煤电结构优化方案。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支持拥有30 万千瓦以下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的企业积极参加电力直接交易,将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的全部或部分电量转让给公用高效清洁机组代发。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8个专项实施方案厅内职责分工的通知

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的部署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经厅领导审定同意,现将《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14号)和《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8个专项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18〕14号)厅内牵头处室(单位)予以明确。

请各牵头处室(单位)依据工作职责,加强对分管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地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 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8个专项实施方案厅内分工方案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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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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